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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6年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通知

发表日期:2026-09-06 浏览次数:

各学院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等六部门关于印发<<>北京市高等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20〕22号)规定,按照《关于2026年北京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的通知》(京教资财〔202676号)要求,现就做好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毕业当年,到北京市边远山区基层单位就业、签订的就业协议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高校应届毕业生,包括北京地区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应届毕业生。定向、委培、在校期间已享受学费全免政策以及享受村官政策的毕业生除外。符合补报条件的往届毕业生,可以参照毕业当年政策提出补报申请。

二、资助金额上限

本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25000元。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每年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标准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申请补报的毕业生参照毕业当年政策标准予以资助。

三、申报资金发放流程

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学院提交申请,由学院学校、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逐级对于审核通过应届毕业生申请后的第2年开始,提交在职在岗确认表以供确认其在职在岗情况,确认在职在岗的,按照资助资金总额33%、33%、34%的比例分3年发放资助对于审核通过往届毕业生通过北京市资格审核后的第2年开始,在确认其在职在岗情况后,根据已毕业年限及在岗年限对应资助资金总额的比例获得资助。

四、材料提交要求

(一)2026毕业生申请流程

1.符合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附件1条件的学生提交以下材料学院

1)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附件2

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就业协议劳动合同录用红头文件

就业证明参考附件3

3申请补报的往届毕业生除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交学院出具认定情况报告参考附件4

2.学院初审。学院审核学生申请材料,并在附件2附件4如有加盖公章9141700上述材料纸质版统一报送学生处2办公楼315

3.学校复审学校学生申请材料录入系统

4.北京市学生资助事务管理中心

(二)往年审核通过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流程

20242025审核通过学生,进行在职在岗确认,填写基层就业在职在岗情况(附件5扫描9141700电子版提交邮箱bfuzz@bjfu.edu.cn

、工作要求

学院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把握政策对象和条件,有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政策宣传,确保每一位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知晓政策,及时完成申报,尽量避免漏报


联系人:唐老师黄老师 010-62336036


附件:

1.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实施细则

2.边远山区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3.就业证明(模板)

4.补报毕业生认定情况报告(模板)

5.基层就业在职在岗情况


                                             党委学生工作部

                                              20269月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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