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位同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切实保障助学贷款毕业生合法权益,方便助学贷款毕业生履行还款义务,现将2023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还款确认工作安排如下:
一、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工作
1.工作对象:在校期间办理过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2023届毕业生。
2.工作流程:凡在校期间曾办理过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的2023届毕业生,请按照要求及时登陆国家开发银行网站,进行网上申请“毕业确认”,具体截止时间请向生源地资助中心咨询。
(1)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系统”,网址为:https://www.csls.cdb.com.cn,学生需要用本人的用户名(身份证号码)、密码登陆。
(2)登录系统后,在“资料修改”中更新个人信息和共同借款人信息,填写变更原因后提交。个人信息中联系人信息必须填写,暂无就业单位的学生,个人信息中就业信息填写时不做强制要求,但找到就业单位后需及时登陆学生系统进行填写。
(3)个人信息完善后,选择“毕业确认申请”,核实相关信息。在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最下端的“申请”,完成网上申请。如信息有错误或需更新信息,可再到“个人信息变更”中先修改,然后回到该页面完成申请。
3.注意事项:
(1)在读期间降级、休学等学籍异动学生中,非2023年毕业的,务必不要做毕业确认,同时要及时联系生源地更改就学信息。
(2)其他银行(非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还款事宜请咨询生源地贷款办理机构。
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工作
1.工作对象:在校期间办理过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2023届毕业生。(经办银行:中国银行)
2.工作流程:
(1)学院核对还款名单
学工部和研工部将银行提供的名单《2023届贷款毕业生还款信息核对统计表》发给各学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辅导员,请各学院对照名单与学生本人核对各项信息是否准确,并完成填写。若有因提前毕业等情况,自行上报需要今年还款的同学,请自行添加到表格中并备注。请各学院于5月26日上午11点前将本科生信息核对统计表加密后发送至邮箱blxszzglzx@163.com,研究生信息核对统计表加密后发送至邮箱ygbjzgy@163.com。
(2)学生填写还款信息核对统计表
今年应还款的2023届毕业生,如未收到学院核对贷款信息通知,请主动联系学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辅导员,避免名单遗漏。
各位同学请自学“毕业生还款小贴士”(附件1),明晰相关还款政策及手续,并根据贴士指导及自身情况选择还款方式,认真填写还款信息核对统计表。
还款方式包含四种类型,分别是正常还款、升学/降级等原因展期还款、提前还款、已结清。
①正常还款:毕业后按期逐月还款。
②展期还款:处于升学攻读学位、降级等继续在读期间无需还款,继续申请国家贴息,毕业后按期逐月还款。
③提前还款:毕业前全额提前还清贷款。
④已结清:在读期间已完成全额还款。
(3)学校组织还款政策说明会及还款协议签订
请在读期间已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2023届毕业生扫描下方群二维码,加入“2023届校园地助学贷款还款工作群”。学校拟定于5月31日中午12:10-13:30在一教109教室召开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政策说明会,请各学院负责学生资助工作的辅导员和办理校园地助学贷款的2023届毕业生务必按时参加。

3.注意事项
经国务院同意,为进一步减轻家庭经济困难高校毕业生负担,支持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工作,现开展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免息及本金延期偿还工作。
(1)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予以免除,参照国家助学贷款贴息政策,免除的利息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分别承担。
(2)对2023年及以前年度毕业的贷款学生2023年内应偿还的国家助学贷款本金,经贷款学生自主申请,可延期1年偿还,按照有关规定,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2年,延期贷款不计罚息和复利,风险分类暂不下调。
(3)国家助学贷款承办银行应按照调整后的贷款安排报送征信信息,已经报送的应当予以调整。
详情见《关于开通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渠道的公告》(附件2),届时在还款政策说明会中也会由中国银行工作人员再次说明。
工作联系人:
本科生:唐 榕,62336078
研究生:黄 岚/丁 宇,62336136
附件2:关于开通2023年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延期偿还申请渠道的公告
北京林业大学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23年5月24日一一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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